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省科技厅负责组织2017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省级“科技研究与开发专项”、“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等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请各相关学院按照抽查项目清单,组织各项目课题组填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满意度调查问卷,于4月20日前将报告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提交相关科技处223办公室。(涉及我校有2017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实验室绩效后补贴项目、2017省科技厅对外合作项目、2017省技术创新重大专项、2017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电话:3590964,3590369邮箱:hbuaskyc@163.com
科技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