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14 点击数:

校政发教〔2018〕7号

关于举办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精神,引导青年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学能力水平,根据《湖北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发教〔2015〕1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专职教师。

二、竞赛内容与办法

1、教师比赛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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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赛教师就所教课程任选一个教学节段(45分钟左右),在5月31日前提前做好所选节段的教学设计和相关教学准备;参赛教师按教务处安排,在学校录播教室完成所选教学节段的课程教学,由技术人员协助录制课堂教学视频。录课时间安排,教务处将另行公布;课堂教学环节结束后,参赛教师要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方面着手,撰写教学反思材料。

各二级学院负责将本院各参赛教师的光盘(含有讲课视频、PPT、教学设计方案和教学反思材料电子文档)1式2份汇总后,于2018年6月12日前交教务处140办公室。

若所授课程对教学设备有特定要求、无法在录播教室录制

教学视频,请该课程教师所在学院在报送参赛人员名单时提供该教师本学期课表,教务处将安排专家以随堂听课的方式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评价。接受随堂听课的教师,还应按专家组要求在听课结束2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交课堂教学反思材料。

三、竞赛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个人意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任职满三年且年龄在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原则上都应参加。

2、学院推荐。学院依据《湖北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试行)》,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预选赛,预选赛可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预选赛结束后,学院按不高于参加预选赛人数80%的比例确定推荐参加学校比赛人选,并于2018

年5月25日前将预选赛成绩及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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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依据《湖北文理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表》规定的评价标准,对参加学校比赛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表现以及教学反思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不超过参赛人数50%的比例提出建议获奖人选及等级。

4、表彰奖励。教务处将专家评审意见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校政发教〔2017〕6号)对获奖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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