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09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年度

2013年度国自科面上项目、2014年度国自科青年项目研究期已满,应于本次办理项目结题工作。

二、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学校财务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学校、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并办理经费决算手续。此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

3、项目负责人应于2月23日前将负责人签字、学校财务处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应附成果附件)交科技处,逾期后果自负。

为保证学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顺利完成,请各二级学院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联系电话:3590369 3590964

联系人:杭波 姚歆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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