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省级学科科研平台,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更好地培育研究生综合素质,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提升研究生自强、自立意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管理、教学和科研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研究生“三助”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设置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的原则,按照《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研〔2018〕14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统筹与协调。岗位设置以助研、助教岗位为主,助管岗位为辅。助管岗位原则上在缺编单位设置,由研究生处会同人事处在申报基础上确定。助教、助研岗位的设置由导师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2、研究生培养学院、省级学科科研平台可申报1个助管岗位,助研、助教岗位若干,其中,在聘校内研究生导师每人至少申报助研或助教岗位1个。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助管岗位若干。所有岗位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助教、助管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期,助研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请各需求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表》(见附件),于2019年8月30日(周五)前报送纸质版(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到行政楼322研究生处办公室,报送同时提交电子版到1411850223@qq.com。
4、研究生处将于2019年9月10日(周二)前公布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各需求单位或个人按要求自行做好三助岗位聘任和考核工作。
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