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下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2-0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全校各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于2017年2月9日-3月3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请各院根据学校、学院教学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结合各院实际,就本学期的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开学初的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教学任务与教学计划。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本学期各专业、各年级的教学任务和课表,教学任务安排要科学、合理,如有教学任务变更(课程更改、停开、学期变更、任课教师变更等),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由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交教务处审批并备案;按照教学任务编制教学课表,各班级课程安排应均衡合理,核查班级人数与教室容量是否有冲突等,课表一旦确定,所有的调整均应办理调停课手续。教学任务及课表应准确无误地通知到相关教师及学生。

  2. 教学条件准备。开课前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教学楼教室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教室的多媒体、桌椅、灯光、黑板、讲台等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整改。

  3. 实验室准备。各院组织相关人员清扫、整理各实验室,检查实验设备完好情况,清点实验耗材,为实验教学做好充分准备;各院应对本院实验室的准备情况开展检查。

  4. 教材工作。各院要督促学生在上课前配齐本学期修读课程教材,检查和统计第一周上课的每个班级每门课程教材到位情况(上课学生人数和无教材学生人数),并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检查学生上学期教材费缴纳情况,督促欠费学生在上课前向教材供应商交清。

  5. 学生报到和注册工作。各院应严格履行学生报到、注册手续,对未能正常报到、注册的学生,应查明原因和去向,毕业班学生也应办理报到、注册手续;3月3日前,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注册率)及未报到、未注册学生名单。

  6. 第1周课堂教学运行。各二级学院应提前通知第一周(尤其是第一天)上课教师,做好上课准备;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各二级学院都应制定巡视安排,并对巡视工作认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7. 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制定。各院在第二周完成对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表的审查,要求所有课程都有教学进度计划表,且有相应的审批手续。对于课时较多(大于36学时)或教学时间跨度长(大于10周)的课程应按安排中期考试,中期考试安排应列入教学进度计划表。

  8. 补考工作。各院要高度重视补考工作,各环节要严格执行考试规范。原则上,全校统一在第二周安排补考,各院制定补考工作安排,补考安排报教务处审批;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补考;认真组织命题审核;严格监考,严肃考场纪律;规范试卷批改和试卷档案管理;考试期间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巡视。

  9. 督导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完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织,建立二级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分别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对教学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课堂教学日志》制度,并定期汇总、分析。

  10. 其他。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院自身教学工作特点,结合以上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查内容),制定各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各院应认真落实,对各项检查工作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对检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总结请于3月7日前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将对各院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履行情况进行评比。

教务处

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二O一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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