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

作者: 时间:2017-03-14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

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7年工作计划》,为更好地完成学校年度教学工作,特对2017年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并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专业发展目标与任务,进一步完善专业发展规划,通过系统设计并统筹推进基于“专业”的教学建设与教学综合改革,有目的、有计划地促进专业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和专业育人能力的不断增强。在此基础上,经过持续建设与改革,重点培育并建成一批符合学校定位、代表学校实力、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由各类具体而丰富的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支撑的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

二、工作思路

1、本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坚持以审核评估精神为指导,以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为总纲,紧紧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和体现人才培养能力的核心指标,大力加强内涵建设,以各类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综合改革。

2、本年度各类教学项目的申请与实施,应认真把握好“专业”和“综合”两个关键词。一方面,要牢固确立“专业”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围绕专业发展目标系统设计并统筹推进教学基本建设和专业综合改革,保证每一个教学项目都能较好地体现专业发展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引导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向专业汇聚,支撑并提升专业育人能力。另一方面,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专业综合改革中的统领地位,以建构并实施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龙头”,系统设计并统筹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综合改革,不断优化培养过程,形成育人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适应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新形势与新要求,鼓励各单位、各专业不断探索、创新教学管理模式,促进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有效运行。

三、工作要求

1、强调规划与设计。请各专业以附件1为参考,认真梳理现有的办学条件与发展成果,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所取得的成果,结合专业发展目标修订完善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晰本年度专业建设与改革任务,并以此为依据组织力量申报各类教学项目。现有建设成果与专业发展目标差距较大的,在完成学校下达的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应适当增加项目申请数量。

2、自愿申报与下达任务相结合。一方面,各学院、各专业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申报相关项目。另一方面,教务处将根据学校对相关专业的发展期望和近年来的支持情况,直接下达建设与改革任务。此类任务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范畴。

3、强化过程管理。各类教学项目包括在建(研)的省级以上教学类项目,必须根据各项目性质与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教务处,作为今后项目实施和教务处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或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

4、各学院必须充分认识到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积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性政策,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在学院的支持下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专业本年度教学项目的申报、实施的数量与质量,将作为专业负责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5、各类教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7日。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请按附件2的要求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项目一至四及项目十的申报材料请报致远楼135室陈瑶、胡丹收,项目五至九的申报材料请报致远楼144室肖夏收。各类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 湖北文理学院各专业主要建设与改革成果统计表

附件2 学院2017年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 2017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

湖北文理学院各专业主要建设与改革成果统计表

专业名称

专业类建设项目

专任教师

双师型教师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精品课程

特色教材

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成果奖

实践教学基地(平台)

省级学位论文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实验室

国家级

省级

总人数

其中

省级

校级

省级

校级

省级

校级

省级

校级

省级

校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校级

教授

副教授

博士

建筑学

12

0

2

0

6

4

1

0

8

1

2

2

1

2

4

土木工程

27

3

7

10

18

1

6

1

11

3

2

3

1

4

4

工程管理

8

0

2

1

6

3

0

5

1

4

工程造价

3

0

0

0

2

0

1

2

4

附件2

学院2017年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主持人

所属专业

备注

1

2

3

...

说明:1、项目能归入某个专业的,请在“所属专业”栏填入相应专业名称;不能归入某个专业的,请在“所属专业”栏填入“其它”。2、课程教学改革项目,请在“备注”栏注明该课程开设的具体学期。

附件3

2017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一:新办专业建设项目

一、基本任务

1、促进基本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2、完成教学基本制度与教学文件建设,建构质量标准与规范体系,保障专业教学工作有效运行。

3、完成主要专业课程的基本建设并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4、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培育专业骨干师资队伍。

5、高质量通过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

二、申报要求

1、所有新办专业均属本项目范畴,均应申报本项目。

2、各相关专业填写并向教务处提交《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重点就专业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年度计划(方案)进行报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下达批准立项通知。

项目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一、建设目标

1、全面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全面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有效提升专业育人能力。

2、依据《湖北文理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通过实施本项目,遴选、认定一批校级特色专业和校级品牌专业。

二、建设任务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专业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特点,探索、建构并实施富有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人才培养体系。

2、协同培养体制机制建设。根据专业目标定位和培养方案实施需要,以“八个共同”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校企协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体制机制。

3、教学条件与资源建设

(1)加强教学条件建设,特别是实践教学平台、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所有申请本项目的专业,必须同时申请并至少获批1个实践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除外)。实践教学基地(中心)立项建设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和“项目九:实验中心(虚拟仿真中心)建设项目” 。

(2)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特别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所有申请本项目的专业,必须同时申请并至少获批2-3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包括实验、实践类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三: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另外,鼓励各专业结合专业特点,共建或引进优质企业课程、网络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4、教学团队建设。无论是特色专业还是品牌专业,都应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申请本项目的专业,必须同时申报并获批至少2-4个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其中必须包括1个专业建设团队。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请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五: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5、实施教学改革。大力推进课程(含实践类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学业评价模式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本年度,申请本项目的专业必须同时申请并至少获批3-5门课程(其中至少包含1门实验实践类课程)实施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考核与评价模式等综合改革。原则上,已经被认定为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均应结合网络课程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申报并实施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四:课程教学改革项目”。

6、深化教学研究。申请本项目的专业,必须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组织本专业教师认真做好主题教研活动,以研促建、以研促改。同时,本年度应申请并至少获批2-3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力争省级教研项目有突破。校级教研项目申请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十:教学研究项目”。

7、创新教学管理。申请本项目的专业,必须健全完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价标准,探索、创新教学管理模式与手段,构建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专业年度质量报告制度以及教学督导与常规教学检查相结合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申报要求

1、“十二五”以来,所有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类项目立项的专业,均需申报本项目。鼓励其它非新办专业特别是“十二五”以来获准校级专业类项目立项的专业以及有计划实施专业认证的专业积极申报。各拟申报专业在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或改革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并同时完成原立项项目(如“产业计划项目”、“荆楚卓越计划项目”等)实施的特定要求。

2、本年度计划立项10-15个项目。

3、各申报专业填写并向教务处提交《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纸质版1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教务处组织评审并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四、项目管理

本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年,建设期内每年接受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建设期满按照《湖北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接受学校评估验收。鉴于部分专业已多次、多层次立项且建设多年,已有了较好的建设基础和较为丰富的建设成果,所以,在本年度学校组织的本科专业评估中达到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标准的专业,可被认定为校级特色专业或校级品牌专业。获得认定的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学校将每年予以专项经费支持;未获得认定的其它专业,仍作为本年度立项的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项目三: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中的“课程”,均包括实验与实践类课程。

一、建设任务

1、以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以及实验、实践类课程为重点,新建50门左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遴选10门左右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成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慕课。

3、立项建设2-4门慕课课程。

二、申报要求

1、除已被学校认定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及经学校批准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包括原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外,其它所有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必须申报本项目。

2、拟申报本项目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应有较好的建设基础,教学质量高并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3、拟申报本项目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已开设多次或具备较好的开设预期。鼓励以我校教师学术研究成果为基础创建的特色课程或富有地方特色的课程积极申报。同时,拟报慕课建设项目的课程,其总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36学时。

4、同等条件下,实验、实践类课程优先支持立项。

三、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

《湖北文理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标准》请在“湖北文理学院课程建设与网络教学平台”上下载。

四、申报办法

拟申报本项目的课程,请填报《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将纸质材料1份和相应的电子文件同时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后公布批准立项的课程名单。

五、项目管理

本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建设期满由学校依据《湖北文理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课程将被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项目四:课程教学改革项目

本项目中的“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践类课程。

一、立项目的

本项目旨在引导与支持广大教师更新教育观念,充分利用网络优质教学资源,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课程考核与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与创新,探索适合学生学习特点的课程教学模式,探索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并不断推动教师教学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申报要求

1、拟申报本项目的课程主讲教师尤其是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课程教学效果得到同行教师、学生的普遍好评。

2、原则上,本年度开设的课程方可申报本项目。本年度开设且已被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或已获准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课程,必须申报本项目。鼓励申报“项目三: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同时申报本项目。

3、本项目的实施应紧紧把握“综合”的特点,力争课程教学改革的全方位突破。鼓励申报本项目的课程根据教学需要同时实施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考核与评价模式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特色教材、立体化教材以及课程教学团队等方面的建设。特色教材建设和立体化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六:特色教材建设项目”和“项目七:立体化教材建设项目”。

4、拟申请本项目的课程组,请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重点报告项目实施与推进方案,并将纸质申报书1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报教务处。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实验实践类课程立项。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1、宣讲改革方案。获准立项的各课程,教师必须事先向学生解读改革方案,并将该课程的结业与考核要求向学生公示,获得学生的共识与配合,引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加强研讨。各相关专业、课程组应结合项目实施的需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完善教改方案,增进相互交流与学习。

3、组织听课。各院(部)教学副院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及课程组教师应随堂听课,了解教改实际,提出改进建议。每门课程听课不少于2次,并做好听课记录。教务处亦将根据各课程提交的改革方案,组织专家以抽查的形式随堂听课。

4、关注学生反馈。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各种方式,适时关注学生对于课程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对改革方案及教师教学的认可度以及学生的学习状态,并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依据。

5、重视教学总结。各项目实施完毕,必须针对项目方案的设计思路、教改方案的实施情况、学生学习绩效、教改取得的成果等进行总结,完成教学改革总结报告。

6、各项目组应妥善收集、积累上述项目实施的过程材料,并按学校要求在评估验收时作为支撑材料提供。上半年实施改革的课程,将在6月组织评估验收;下半年实施改革的课程,将在12月组织评估验收。

项目五: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一、团队类型

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包括两类:专业建设团队和课程教学团队。

二、申报要求

1、教学团队建设必须以具体的教学建设与改革任务为抓手。教学团队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程教学与教学改革、教学研究、青年教师培养培训等。鼓励依托专业、课程(群)、教学类项目或高层次育人平台(基地、中心等)组建并申报教学团队项目。

2、教学团队成员总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6-10人左右。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的人数,可适当减少。

3、拟申请立项的专业建设团队原则上应由本专业负责人牵头,应包括本专业主要骨干教师,且需注意保持团队的年龄、学历学位和职称结构的合理性。专业建设团队必须包括20%以上来自企业(行业)的兼职教师,企业(行业)人数大于20%的团队,其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3、本年度课程教学团队的立项重点主要为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以及条件较好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团队。申请立项的课程教学团队,其项目负责人必须长期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秀,教研教改意识与能力强且成效显著;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教学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团队成员必须实质性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与教改任务,不得为“凑人数”而将无关人员纳入团队。鼓励吸纳本领域的校外企业(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加入团队。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校外企业(行业)人员兼职参与的教学团队和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学团队立项。

5、拟申请本项目的团队,请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重点报告团队构成及项目实施与推进方案,并将纸质申报书1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报教务处。

6、本年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40项左右。

三、项目管理

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由各项目根据建设目标、任务自行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项目建设期满由学校依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价与考核,通过考核、建设成效显著的团队将被认定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项目六:特色教材建设项目

一、建设任务:完成15-20门左右特色校本教材建设。

二、申报范围:2016年已立项未完成项目; 2015、2016年立体化教材验收达到优秀等级项目;符合特色教材建设要求且已完成书稿2/3内容的项目。

三、建设目标与要求

1、依据《湖北文理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发教〔2016〕44号)文件中有关特色教材的建设原则,组织编写符合我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专业课程教材,主要包括:校企共建课程教材、实践类课程教材、重大教学改革成果教材、新开设课程教材(国内其它高校尚未开此类课程,且无教材);具有襄阳文化特征、适应我校校园文化特色且满足我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培养需求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材,即地方文化教材。

2、确保2017年能完成教材出版任务。

四、申报要求

所有拟申报的项目请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将纸质材料1份及相应电子文件报教务处。

项目七:立体化教材建设项目

一、建设任务:完成30-50项优秀立体化教材建设。

二、申报范围:为学生开设各类课程,不包括已评审为优秀的立体化教材建设项目和已出版有自编教材的课程。

三、建设目标与要求

1、编写教学设计思路明确、知识结构合理、利于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的讲义(或出版教材初稿);

2、编写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学生指导用书;

3、选用优秀教材,建立试题库或案例库等优质教学资源;

4、制作与教材配套、符合课程特点的系统化课件等;

5、能在教学实践中充分利用,且教学效果好。

四、申报要求

所有拟申报的项目请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将纸质材料1份及相应电子文件报教务处。

项目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一、建设任务:依据《湖北文理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教〔2016〕36号)文件要求,遴选20个基地进行重点建设,主要从条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两个方面着手,使之达到校级示范性协同培养单位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其中1-2个建成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或示范性基地。

二、申报范围:学校已认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协同培养单位。

三、建设目标和要求

1、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目标:

(1)基地建设目标定位准确,制定的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并严格按规划设计实施。

(2)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实习岗位工作规程健全规范,且严格执行。

(3)基地有足够数量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0%,师资队伍结构、师生数量比例合理,并有系统的实践教学指导人员培养规划和措施。

(4)基地单位参与制定实习、实训教学方案和教学计划,参与设计实习实训教学内容,参与编写教材(或实习指导书)或选用教材。

(5)当年接纳专业实习人数不少于20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践教学运行记录和信息档案齐全,教学效果好。

(6)基地单位与学校共同制订实习、实训的考核标准,能按要求对学生实习实训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7)未发生人身安全、劳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窃密泄密等方面的事故。

2、示范性协同培养单位建设目标

(1)达到以上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目标。

(2)在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共建企业课程和教学团队、共同实施教学、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合作开展科技攻关等方面做出实际成效。

四、申报要求

所有拟申报的项目请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将纸质材料1份及相应电子文件报教务处。

项目九:实验中心(虚拟仿真中心)建设项目

一、建设任务:重点支持10个实验中心的建设。力争1-2个建设成为省级重点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中心)

二、申报范围:每个学院限报1-2项,各院可根据前期建设基础提出申请。

三、建设目标和要求

1、能对实验教学资源和相关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建立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制合理,并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2、实验中心各类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实验开出率100%,且教学效果好;

3、实验室开放程度高,能积极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并能按要求对全校学生开放;

4、建立有专门的门户网站,网络实验教学资源丰富。内容包括:体制与管理、实验教学、实验教材、环境与设施、人员结构、项目资源和特色办学方面的情况;使实验室建设、实验项目管理(包括实验预订、实验预习、实验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成绩统计、在线答疑等功能)实现网络化;

5、达到省级实验中心或虚拟仿真中心的申报要求;

6、有充分体现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的成果,如教师获批有关实验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编写实验课程的系列教材或讲义。学生利用实验室发表的论文、专利,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等。

四、申报要求

所有拟申报的项目请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将纸质材料1份及相应电子文件报教务处。

项目十:教学研究项目

一、立项重点

围绕年度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任务而开展的教学研究活动,特别是基于专业的校企协同培养的体制机制研究、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创建与改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包括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质量评价等)研究以及基于学院或专业的质量评价与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是我校在编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或教学管理干部,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项目申请者至多以主持人身份申请1个项目,以参与人身份参与1个项目;尚未结题的校级或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再次申报新项目。

2、项目应针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申请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详细、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一般,校级教研项目选题的确定应有一定的高度和概括性,不宜就事论事,其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3、项目申请者请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报所在二级学院,学院审核后择优向教务处推荐。申请书纸质文件(1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并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后公布立项名单。

4、本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立项总数控制80项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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